让汽车市场回归理性,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,是大家共同的期许
近日,海南省海口市一位消费者在购买雷克萨斯新款越野车型时,遭遇提车价额外加价10万元的情况。电话录音显示,2024年1月16日,他在海口市中升雷克萨斯汽车4S店与销售人员签订了购车意向合约,交付了5万元定金。但当天下午,却被告知需额外加收10万元服务费才能如期提车。而后,因未能与4S店达成一致,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,该消费者交付的5万元定金被4S店退回。(3月11日中国青年网)
海口市中升雷克萨斯4S店
近年来,汽车经销商价外加价的行为并不少见,其中更是有不少门道。“显性加价”,即汽车经销商直接向消费者索要“提车费”、服务费等;而“隐形加价”,则是让消费者支付装潢费、整备费、上牌费等,甚至还有捆绑销售礼包的行为。长期以来,加价买车已经成为行业内的“潜规则”。
其实,按照市场供求规律,涨价行为是可以理解的。这是因为,大多数消费者对热门车型、新款车型的需求量较大,而相应的供货往往不足。那么,在与4S店协商一致、公开透明的前提下,消费者若想在预期内提车,支付“提车费”也未尝不可。
可问题在于,一些4S店常以“车源紧张”为由,加价牟取利益,这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也破坏了市场秩序的公平公正。
更何况,在此事件中,4S店未经消费者同意,就将其支付的5万元定金退回,这属于单方面的临时加价行为。毕竟,消费者已经与4S店销售人员签订了购车意向合约,也交付了5万元定金,约定了预计提车时间。也就是说,4S店在签订合同之后要求合同外加价,属于违约行为。进一步来看,这也不止是退5万元定金这么简单。按照律师的说法,“商家不履行合同,应当向消费者返还双倍定金。”
必须指出,“禁止加价”早有规定。商务部印发的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》明确要求,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、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,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。
更深层面上,也要看到,消费者在面对4S店临时加价行为时,往往缺少话语权。一方面,消费者与经销商未真正处于平等地位,即便消费者不同意加价行为,往往也只是退回定金了事,而对于经销商却没有实质性的处罚;另一方面,汽车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,消费者难以获取足够的购车信息,容易听信经销商的一面之词。
这就要求,消费者应当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积极维权;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力度,依法查处违法行为;汽车经销商则应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,诚信经营。
目前,针对此事,海口市商务局已在调查了解,后续将移交执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。希望在相关部门的调查下,能给公众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,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。毕竟,让汽车市场回归理性,让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,是大家共同的期许。(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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